由图书档案信息中心联合科技处开发的出差备案系统已经调试完成,现在开始试运行一周,欢迎大家提宝贵建议。
说明:
1、根据新发布的《大连化物所差旅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我所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登录该系统备案。
2、系统使用所内邮箱和密码登录。
3、出差前填写信息,出差结束一周之内可编辑修改信息,出差结束后一周,系统将自动备案,备案后信息不能修改;
4、输入信息时,出差地点必须填写,否则输入无效;
5、修改信息时,将出差地点删除后,整条信息将被删除。
6、填写人员范围:研究员、室主任、部长、组长。